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睦华摆手,让人把尸体处理掉。
他脸色有些阴沉,这一次若不是有叶宁,林雪就完了。
一旦被苏勇带走,他再想要将林雪带回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按照苏家的霸道,林雪几乎不可能有回来的机会。
苏栋梁脸色也有些难看,他苦笑着说道:“我没有想到,苏振中那家伙,居然将注意打到了小雪的身上,苏勇这一次走了,苏家不会善罢甘休的。”
林睦华脸色阴沉,他寒声道:“他们再敢来,我就和他们拼了,哪怕倾尽整个林家的产业,我也不惧。”
苏栋梁看了他一眼,打击到:“你就算是倾尽林家的产业,也不能撼动苏家,差距太大了,而且苏家这么做,必然有叶家的授意,难道你还能拼得过叶家不成?”
林睦华颓然叹了一口气,面对苏家,他还能生出来拼一把的心思。
但面对叶家那个庞然大物,他就只能叹息了。
“叶家若是有能耐,就让他们动手试试,大不了我就去请师父下山。”叶宁淡淡的说道。
这是他第一次说要请自己师父下山。
苏栋梁浑身一震,叶宁的师父,那不是盖世杀神吗?
若是罗舞下山,岂不是说九州都要染血。
盖世杀神和叶家之间的碰撞,想一想就让他们心中惊颤。
“你师父也未必能对抗叶家,叶宁,这件事情,你还是不要卷入其中比较好。”林睦华苦笑着说道。
他想了一下,说道:“实在不行,我就带着小雪去国外,隐姓埋名,至少能保住她这一生平安。”
众人知道,林睦华是因为不知道叶宁的真正身份,所以才这么说的。
苏栋梁赶紧打消林睦华的这个念头。
“叶宁出手,叶家也许真的会不敢动手,你可能还不知道他的真正身份。”
林睦华却摇头,道:“我女婿的身份,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不就是隐龙大师,他医术又厉害,多半是哪一位神医的传人,但是这些都还不够,对抗不了叶家。”
众人神色古怪。
“你可能不知道,你这个女婿,不仅仅是隐龙大师,还是屠刀的副队长,盖世杀神罗舞的弟子,他若是请他师父罗舞下山,哪怕是叶无双也要无比忌惮。”
苏栋梁说道,这个时候,也没有必要隐藏叶宁的身份了。
林睦华直接被惊的站了起来,他盯着叶宁,满脸的不敢相信。
他没有想到,自己女儿随后捡回来的一个女婿,居然有那么大的来头。
杀神罗舞,他自然听过,那是一个传奇,建立屠刀,守护九州,杀的为非作歹的人,全都慑慑发抖。
而且,叶宁居然是屠刀的副队长,这出乎他的意料。
他的师父是罗舞,这让林睦华既惊又喜。
“太好了。”
林睦华激动的说道。
“所以,您可以放心,有我在,哪怕是叶无双亲自来,也不能为难到林雪。”
叶宁平静的说道。
听到叶宁的话,林睦华大笑。
随后,他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有些吃惊的问道:“你们都知道了?”ωWW。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修为犹如凡人,防御却强得令人发指。以肉身硬扛天道神雷,坑死了天道化身,在沼泽毒气中睡觉,一觉醒来发现沼泽毒气都没了张缺在下张缺,今年十八,神虚大陆,四坑之首,最爱灵石,实力无敌,你要是看我不爽,丫的就来打我啊!...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